落实新要求,准确把握共青团工作的新定位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相对于十六大以及以前历次党代会报告强调的“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言,增加了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新的职能定位,因此,共青团组织必须按照十七大精神要求进行思考,找准新的定位,发挥好引导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共青团组织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共青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严峻的考验:共青团的职能定位与党的执政理念的变化不完全适应,工作理念与青年的主体地位不完全适应,教育方式与青年的思想实际不完全适应,服务能力与青年的广泛需求不完全适应,组织设置与青年的流向分布不完全适应,资源获取方式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完全适应。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要贯彻好十七大和市、区委全会精神,团区委必须把握好工作新定位,强化共青团组织的三大职能,实现工作方式的转变。
一是要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坚持共青团组织的政治职能不动摇。政治职能是共青团的核心职能,它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定位是政党的青年事务,必须坚持党在青年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政治性,着眼于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突出先进性,着力做好先进青年和模范青年群体的工作,为党的事业培养优秀的接班人。
二是要参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共青团组织行政职能的新突破。由于共青团组织承担了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部分职能,因而在参与某些涉及青年公共事务的重大决策及其执行时有重要的话语权。共青团的工作要突出群众性,面向全体社会青年,着眼于广大青年的健康发展。通过积极参与制定青少年发展的公共政策、提供服务青少年的公共产品、争取青年创业的公共财政资金等手段推动青少年与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共青团组织社会职能的新发展。作为人民团体,共青团具有非政府组织的基本属性,可以将之作为在开放的社会格局中有效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切入点。必须面向青年的现实需求和特殊困难青年群体,探索创建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为青少年维权、发展、就业、创业等提供长期、有效、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
四是要促进共青团组织工作方式的新转变。长期以来,搞活动一直是共青团工作的特色,党的十七大对共青团职能的新定位,要求团的工作要从搞活动、造声势向做项目、抓实效方面转变。今后,共青团的各项工作要注重筹划上有深度、实施上有水平、总结上有成果,设计出一些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化活动,通过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发展形成共青团工作的新品牌。
立足新起点,扎实推进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在筹划明年工作的过程中,团区委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组织职能,担负起带领青少年踊跃投身实践的现实责任;充分发挥引导职能,担负起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领青少年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担负起实现青少年具体利益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担负起塑造高素质青少年的历史责任,团结和带领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和平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当前,团区委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在全区各级团组织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热潮。在前一段时间举办座谈会、交流会的基础上,举办全区团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通过宣讲团讲解和举办报告会、辩论会等形式,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基层团组织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在全区各级团组织中广泛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主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举办“我与和平同发展”首届青年高层论坛,组织优秀青年代表对话区级领导,畅谈和平发展;组织好第三届“和平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树立建功立业的杰出青年典型。三是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儿童友好城区”创建工程,召开和平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组织全区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总之,今后团区委全体同志将明确思路、振奋精神,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为开创和平区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